部门职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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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职责范围

信息来源: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:2025-06-12

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,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,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。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,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。图书馆实行在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,具体履行下列职责:

一、全面贯彻教育部2015年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(教高〔2015〕14号),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和法令,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;

二、负责全校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的统一规划和实施,建立全校书目信息中心,指导、协调学校各学院资料室的业务工作,负责全校的图书资产管理工作;

三、根据学校的发展要求,开展文献的采集、加工整序和管理,建设重点藏书,逐步形成馆藏特色,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文献情报保证;

四、负责为读者提供与文献资源利用相关的各类服务,采用现代化技术改进服务方式,优化服务空间,注重用户体验,提高馆藏资源利用率和服务效率;

五、开发馆藏文献资源,开展参考咨询、文献检索、专题服务等情报服务工作,组织开展论文引证、科技查新等科研支持服务,组织开展学科服务,为学科发展、学科评估提供政策咨询与支持;

六、负责开展信息素质教育,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、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;

七、发挥好图书馆第二课堂的作用,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,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阅读推广等文化活动;

八、开展图书馆学、情报学理论、技术方法以及现代化手段应用的研究;

九、在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下,负责数字图书馆、文献资源数据中心及信息化等建设工作,构建高效智能的网上信息资源服务平台;

十、参与省内、地区、全国性图书馆行业的协作活动,推进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;

十一、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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